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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前总编遇袭案开审 两被告为赚10万港元砍人

2015年07月23日10:11  来源:中国侨网  手机看新闻

《明报》前总编遇袭案开审两被告为赚10万港元砍人

  两被告昨出庭,以手或记事本掩面。香港《明报》图

  刘进图昨出庭作供。香港《明报》图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前香港《明报》总编辑刘进图遇袭案22日正式在香港高等法院开审,被告叶剑华及黄志华分别否认蓄意伤人及盗窃共三项罪名。  

  据报道,昨日刘进图出庭作供,表示在1995年加入《明报》,至2012年出任总编辑。2014年1月,他转职至世华网络任营运总裁。

  刘进图忆述事发经过,称在事发日2014年2月26日,他驾车前往西湾河准备到餐馆吃早餐,停车后发现车上有垃圾,当他弯身检走垃圾时,突然感到背部受硬物袭击,随后两脚发麻。

  他回头看发生什么事,只见一架摩托车,车上有司机,而另一个戴头盔的人跳上车后座,随即绝尘而去。

  他没有看到两人样貌。随后见自己手中有血、双腿无力,报警求助,留医至7月15日才出院。

  控方在开案陈词中表示,被告叶剑华、黄志华两人在2014年1月至2月间,开始筹划袭击刘进图。在同年2月8日至13日之间某日,叶剑华先偷去一个摩托车车牌,之后在2月12日至13日期间,两人盗走另一部摩托车。

  两人曾监视刘进图,以掌握后者的外出习惯,得知刘进图常在西湾河太康街一餐馆用餐,原先计划2月25日早上,于该餐馆门外伏击刘进图,但当日刘进图未前往用餐。

  翌日,被告两人决定从刘进图的住所外开始跟踪,然后趁机行凶。

  两人得手后,同日下午乘坐火车到内地,至3月9日被广东省公安厅拘捕,3月17日被转交给香港警方。

  据医疗报告,刘进图身中六刀,伤处分别为左肩、背部、双脚,当中背部刀伤最深,伤及神经。

  据报道,被告两人都不认识刘进图,只为10万港元报酬而伤人,不过两人取酬前已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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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江丽(实习生)、刘洁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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