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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多数香港市民倾向自主决定“美好告别”

2017年03月16日08:37 |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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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湾知名作家琼瑶日前在社交网站宣称“预约自己的美好告别”——拒绝临终急救或维持生命治疗,在香港引发关于临终照顾和预设医疗指示的讨论。

  记者15日从香港中文大学了解到,该校近期公布的一项调查显示,大多数香港民众对相关概念并不熟悉,但超过半数被调查者在了解后倾向于选择预先自主决定临终时接受何种照顾和治疗。

  调查者通过住宅电话随机访问1067名年龄在30岁以上的市民,询问他们对临终照顾决定、预设医疗指示等概念的了解程度、态度和倾向。

  调查结果显示,85.7%的被调查者表示没有听说过“预设医疗指示”。不过,有60.9%的被调查者在调查人员解释这一概念后表示,如果有相关立法,他们倾向于作预设医疗指示。

  就维持生命治疗,87.6%的被调查者表示,如果被确诊患有末期疾病,相对于可以延长生命的治疗,他们更愿意接受有助缓解痛苦的纾缓治疗。

  此外,86.2%的人认同,接受何种治疗应根据病人的意愿来决定。

  上述调查认为:“这项研究的主要推论是,人们对自主决定自身临终照顾方式、是否接受纾缓治疗以及是否选择在家中离世的倾向大于目前实际操作情况,凸显临终照顾服务方面存在的差距。”

  香港法律改革委员会于2006年发表的报告建议政府推广预设医疗指示,并在公众广泛熟悉这一概念后考虑相关立法。根据这一报告,“预设医疗指示”指个人就自己日后再无行为能力作出有关决定时所希望接受的健康护理或医治而预先作出决定。这一决定只在个人病情已到末期、处于持续植物人状况或陷于不可逆转的昏迷时才会生效。

  不过,参与调查的香港中文大学公共卫生及基层医疗学院助理教授钟一诺告诉记者,相关立法存在法律、实际操作和社会文化等多方面障碍。一方面,预设医疗指示相关概念,比如如何界定“无行为能力”,还需要厘清。

  另一方面,预设医疗指示相关立法如何与现行法律规定协调,还需要探讨。例如,香港现行《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处的职责包括令伤者复苏或维持其生命,而预设医疗指示能否凌驾这些法例,有待探讨。(郜婕)

(责编:侯和君(实习)、刘洁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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