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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机构处置机制生效

2017年07月07日18:12 |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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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7月7日电 (吴玉洁)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司公布,据《金融机构(处置机制)条例》(下称“《条例》”)设立的处置机制今日(7月7日)起生效。

香港特区立法会于去年6月22日通过该条例。根据《条例》,香港的金融管理专员、保险业监管局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将成为处置机制当局,并获授予权力,有秩序地处置不可持续经营并具系统重要性的金融机构,以减缓对香港金融体系稳定和有效运作构成的风险。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刘怡翔表示,《条例》是按金融稳定理事会所制定的国际标准而设立,是一个跨金融界别的处置机制,有助提升香港金融体系抵御金融震荡的能力,并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

(责编:王欲然、袁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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