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推行垃圾收费 前3年将以每升0.11港元收费
人民网讯 据香港大公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昨天宣布,“都市固体废物收费草案”将于本月中提交立法会审议,预料最快2020年底前实施。征费实施前三年,“按袋”收费水平定于每公升0.11元,估算三人家庭每月垃圾费开支介乎33至51元(港元,下同)(中位数约40元)。香港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承认,防止非法弃置具挑战,特区政府下个财政年度将拨款三至四亿元推行多项减废回收措施,并运用创新科技执法,例如开发移动应用程序(App)助举报,以及智能灯柱监管等,阻截违规市民乱弃垃圾。
垃圾征费实施后,普遍住宅用户将“按袋”式收费。市民须经由全港约4000个指定销售点,如超市、便利店、油站、邮局,或乡郊地区及垃圾收集站附近设置的自动售卖机等,购买附有防伪标签的专用垃圾袋。此外,特区政府拟建议超市和便利店,以指定垃圾袋代替现时塑料购物袋,以达至“一袋两用”。
每公升0.11元 前三年收费不变
按收费水平每公升0.11元计,九款专用垃圾袋容量介乎3至100公升,单价为3毫至11元不等;无法以指定垃圾袋包妥的大型废物划一收费11元。政府估算,一个三人家庭每天使用一个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指定垃圾袋,每天缴付约1.1元或1.7元,即每月垃圾费开支为33至51元。综援家庭可获资助,每人每月为10元。
“按重”收费则适用于工商业处所弃置的庞大或形状不规则的废物,每公吨征费365至395元。“按袋”、“按重”两项收费水平,建议于实施前三年维持不变。
环境局局长黄锦星昨日公布征费详情时称,2016年港人人均都市固体废物弃置量每日达1.41公斤,高于伦敦、首尔等城市。他承认,垃圾征费能否按计划于2020年底落实,实际上受很多变数影响,将尽力游说政党支持草案。此外,条例草案通过后,设置12至18个月准备期,让不同持份者作好准备。
适应期口头警告 屡犯可囚半年
执法方面,征费实施起将设有六个月适应期,执法人员主要对违规个案作口头警告。及后则以风险为本模式采取严厉执法,包括定额罚款1500元,若情节严重或屡犯,可作传票检控,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黄锦星认为,防止非法弃置问题具挑战,但对违例者定额罚款1500元,相等于数年的胶袋征费,相信有一定阻吓力。
黄锦星指出,政府将于2019/20财政年度增拨约三至四亿元,并在收费实施的财政年度起增拨至不少于8至10亿港元,以恒常推动减废回收。
除了试行逆向自动售卖机(塑料瓶回收机)回收废塑料瓶,环保署另计划运用科技执法,包括开发移动应用程式,供公众举报违规个案,另在多功能智能灯柱加入监测摄影机,监管非法倾倒废物,预计最快明年投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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