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1月9日电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房祖名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今日上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被告人于2012年下半年某日、2014年7月10日、8月13日、14日,在其居所内容留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吸食毒品大麻,应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被告人陈祖明(别名:房祖名)表示无异议,并自愿认罪。
公诉机关出具的证据显示,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公安局禁毒总队接群众举报称,孙某有吸毒嫌疑。民警于当日23时许,在某足疗店内将孙某抓获,并将与其同行的陈祖明、柯某某、李某某等人带至派出所进行询问。陈祖明表示:我犯了错,我知道错了,我应该遵守法律。
事件回顾:
2014年8月14日,房祖名与柯震东涉嫌吸毒被抓,警方在房祖名家中搜出100多克大麻。房祖名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拘。
2014年12月22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对陈祖明(别名:房祖名)依法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