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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与内地签订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

2016年12月29日19:19 |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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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香港12月29日电 (陈瑶)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袁国强29日与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在深圳签订香港特别行政区与内地就民商事案件相互委托提取证据的安排。该项安排旨在协助两个司法管辖区的诉讼人在民商事案件中,能更有效率和明确地取得证据。

袁国强表示,现时香港与内地之间就民商事案件的取证互助已有法律框架,但在行政安排上比较复杂,双方互相发出的取证请求书须经中间机关送递,例如香港当事人要透过行政长官办公室,经过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到最高人民法院,最后才需发还到相关法院。此外,诉讼人并不完全清楚内地和香港根据各自的法律可提供哪类协助等。诉讼人可能需要等候相当时间,才收到其请求结果的回应。

袁国强解释,此次签订对安排在法律上来说,没有任何改变,而是在行政上简化了手续,往后将会直接由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行政署作为香港的指定联络机构,而内地则是各省的高级人民法院作为联络机构,不用再透过其他相关的单位。

袁国强表示,香港特区早于2016年初已开始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磋商,根据香港与内地两地民商事案件审判的实际需要,订立上述安排。上述安排的订立,不会改变香港与内地关于民商事案件取证方面的法律。

(责编:覃博雅、付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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