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致辞
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致辞


服务承诺

■服务标准及目标
   本处致力为市民提供有效率和礼貌的服务,同时维持有效的出入境管制。我们已就多项服务的标准处理时间及签发证件期限[详细]订定目标。然而,在某些繁忙时段或繁忙期间,又或倘个案涉及复杂情况,则未必可以达到所订标准。
  ■有效的监察
   本处每年均以书面公布所订定的服务承诺。入境事务处处长及使用服务人士委员会每半年举行会议一次,以监察本处实践服务承诺的表现。
  ■建议及意见
   本处已在各登记处及办事处张贴告示,列明我们的服务标准,以及市民与本处沟通的途径,欢迎市民就本处提供服务的方式提出建议或意见。市民可把建议或意见寄交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入境事务处,或电邮至enquiry@immd.gov.hk。
   倘本处已尽最大努力,但仍未能提供符合既定标准的服务,你可以要求本处尽快作出详尽的解释。如欲本处作出解释,或认为你的个案未获适当处理,你可以:
   ·当场向主管人员提出;或
   ·在办公时间内,致电本处检讨专责小组 (电话 (852) 2829 4141 或 (852) 2829 4142) ; 或
   ·致函总入境事务主任(管理审核)
    -邮件: 香港湾仔告士打道七号入境事务大楼 ;或
    -电邮: enquiry@immd.gov.hk; 或
    -传真: (852) 28270662

 本处会尽可能即时回复。所有投诉,不论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提出,本处均会从速处理,并最迟在十天内作出临时回复。
   若你觉得所提出的建议或意见未获适当处理,你可按上列的邮寄或电邮地址致函入境事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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