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致辞
入境事务处处长郭俊峯致辞


签证申请指南

香港入境事务处一直致力吸引世界各地人才来港发展,并先后推出一系列入境计划帮助香港扩大人才库。最近,香港入境事务处邀请了国际武打巨星甄子丹作为宣传大使,展示香港作为一个中西文化融合、传统文化传承新生的国际大都会, 为各地人才提供一个完美的舞台, 谱写人生精彩乐章。

 

■申请表格派发处

申请表格可向香港入境事务处、驻京办入境事务组、驻粤经济贸易办事处、驻成都经济贸易办事处、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及驻武汉经济贸易办事处索取。申请表格亦可于入境事务处网页www.immd.gov.hk下载。

■费用

★由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签证/进入许可的费用为港币230元,须由在港的保证人/谘询人在领取签证/进入许可时缴付。如果申请人在香港并无保证人/谘询人代其缴付费用,便须在寄交申请表格时夹附一张以港元开出的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以缴交所需费用。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必须由一间在香港有联系银行的银行发出,并注明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经驻京办及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处理的签证/进入许可费用如下:

普通签证/进入许可

人民币207元

过境签证/进入许可

人民币108元

有关费用须由申请人在领取签证/进入许可时,以现金或「供银行转账用的支票」缴付。该支票须由一间在内地的银行发出,并注明收款人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

■处理申请的时间

■本处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至六个星期以处理一宗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不适用于个别计划/安排)。入境事务处在收到申请后,会将认收申请的回条寄给申请人。

■至于向驻京办及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递交的申请,如旅游/过境的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一般需时三个工作天处理,而其他签证/进入许可的申请,则在收到全部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至六个星期处理。驻京办及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在收到申请后,会将认收申请的回条寄给申请人。

■查询

如有查询,请致电(852)28246111或以传真方式(852)28777711或透过电邮:enquiry@immd.gov.hk向香港入境事务处提出,或可致电(8610)66572880内线033或以传真方式(8610)66572823向驻京办入境事务组提出,或可致电(8621)63512233内线160或以传真方式(8621)63519368向驻上海经济贸易办事处入境事务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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