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制服一名持刀自残和企图袭警的外籍男子,一名香港警员开枪打中对方大腿动脉,险些使其丧命。事件引发香港媒体一片议论。
据香港《成报》11日报道,事发在10日凌晨,一名女子与怀疑醉酒的外籍男友在大屿山东涌一私人屋苑发生争执。警员到场后,发现外籍男子手持三把刀,用刀刺向自己大腿,并冲向两名警员。在多番警告无效后,其中一名警长开枪制止。后来该男子被送往医院,经抢救后一度命危。
根据香港《警察通例》及警队守则,若有人威胁到无辜市民或警员自身的生命安全,又不听从警员警告,警员可开枪制止,但仍要视现场情况使用不同程度的武力。对于此次事件,警方回应称,开枪前两名警员已劝阻5至10分钟。正因为此,香港媒体11日报道这起事件时,均对这名开枪警长表示支持。《星岛日报》11日报道说,该警长现年40多岁,这是他“当差21年,为救同袍开善良第一枪!”目前他已被安排转做文职,短时间内不用带枪当值。《文汇报》还回顾了2010年至今发生的5起警员执勤开枪事件,最近一起是在今年5月,一名交警制止数名黑帮刀手追砍一名男子时,开枪击毙一人。
香港《新报》11日援引警察员佐级协会发言人董耀明的话说,若发生开枪事件,警员所属警区的指挥官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有关该警员开枪的初步调查,然后将报告呈交警务处长审阅,评审此次开枪是否合法及合理。开枪警员通常会获安排放假数天,以舒缓情绪,并强制安排会见心理医生,接受心理评估。此外,开过的警枪会被封存,交由枪械鉴证科搜证。▲
(王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