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4月1日电 据香港大公报消息,对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就香港普选提出的“两个前提”,香港政界人士普遍表示认同。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指出,特区行政长官不与中央政府对抗并且爱国爱港,是“必然之事”也是常识(common sense);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亦认为,若不承认中央对特区行政长官的委任权,就等于不承认基本法,本末倒置。
梁爱诗:是常识无须争拗
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日前出席活动时表示,乔晓阳提出在“一国两制”下普选行政长官的两个前提,并不是新的条件,特区行政长官不与中央政府对抗并且爱国爱港,是“必然之事”也是常识(common sense),而行政长官必须与中央沟通是“唔讲都明,系人都知”的浅显道理,不明白为什么社会上仍存在“争拗”。梁爱诗又说,乔已表明“不与中央对抗”并非以法律规定,也强调选举的机制要公平:“如果提名委员会的组成、每个界别多少人等细节现时都未知,为什么要过早下定论?”
全国政协常委刘汉铨接受访问时亦认为,在“一国两制”及基本法下,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最终需要由中央委任,站在国家的角度,不可能委任一个与中央对抗的行政长官。刘汉铨指出,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享有高度自治,但不等于“绝对自治”,基本法下,中央仍保留外交等权力,若香港不承认中央对行政长官的委任权,就等于不承认基本法,本末倒置。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团副团长卢瑞安则表示,乔晓阳所讲的普选行政长官的两个前提是依据基本法,重申中央就政改问题的立场,但反对派一味歪曲事实,按照他们自己的想法篡改乔晓阳的讲话原意,不断制造矛盾和麻烦。他希望市民能够看清反对派的行为。
全国政协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卢文端指出,“如果选一个与中央对抗的人做特首,如何管治香港?”他强调,香港不是任何独立的政治实体,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在普选问题上,香港的特首由选举产生,但最后还需要中央任命,不可能全部跟随国际标准。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王敏刚亦表示,乔晓阳提出的两个前提合情、合理、合法,在“一国两制”下,香港的普选应以国家安全为依归,且在任何一个国家、地区,选出最高领导人或地区首长,都要效忠国家,所以特区政府的行政长官也必然要爱国爱港。
王国兴:有前提天经地义
此外,工联会立法会议员王国兴表示,乔晓阳提出的两个前提“天经地义”,基本法第45条与全国人大常委相关的决定已对普选行政长官做出清楚规定,不应质疑宪法。香港选举行政长官应有自己的标准,“国际标准是什么?为什么偏偏不讲基本法?”
而身兼全国政协委员的经民联立法会议员张华峰则表示,乔晓阳提出的两个前提符合理据,指香港作为中国的一部分,应遵守基本法与全国人大常委的有关决定。他认为,两个前提与就普选展开广泛的咨询、收集民意并无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