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改咨询专责小组: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中),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左),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谭志源(右)。(资料图)
为期两个月的香港政改第二轮公众咨询3月7日结束,收到超过10万份意见书,期盼推进政改“五步曲”,支持依法落实普选的民意进一步彰显。连日来的多项民调显示,大多数香港市民都赞成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如期落实特区行政长官普选。
多个政团及商会在咨询期间,相继提交意见书,期望特区政府和社会各界把握机会,实现2017年香港合资格选民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的诉求。
民建联在意见书中表示,普选行政长官的选举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并在符合香港实际情况下,以循序渐进的方式推进,才能有利于香港的长远发展及国家利益。
香港工会联合会认为,香港落实2017年普选行政长官,必须要在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相关决定的框架下讨论,要符合民情民意,以国家和香港以及香港市民的利益为依归。
港区妇联代表联谊会在意见书中表示,普选行政长官必须建基于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是宪制层面的文件,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决定,不容质疑。普选行政长官,是香港民主的一大进步,符合全体港人的整体利益。
此外,为了推进落实普选,多名政、商和教育界名人组成的“百人一汇”,于3月5日带同逾百名学者及专业人士的联署,到政府总部会见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呼吁特区政府及各政党释出善意,重建互信,在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的框架下,寻找可行方案。
连日来的多项民调结果显示,香港社会对实现普选目标多有期待。在香港最大政团民建联的民调中,61%的受访者认为立法会应通过普选方案;香港研究会的民调显示,逾七成受访者认为立法会议员表决时应跟从多数民意。
香港媒体也发表评论文章支持依法落实普选。《文汇报》表示,当前,是否按照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依法推进民主,关系到香港能否落实普选及长治久安。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有关决定,规定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普选的核心要素和制度框架,为香港实行行政长官普选奠定了宪制基础,具有宪制地位,不可撼动。《香港商报》指出,按基本法办事,香港就有好前途。基本法是香港的保护伞和繁荣稳定基石,从根本保障着香港的前途和命运。无论是民主政制发展,还是经济、民生和社会建设,以至建立良好的两地关系,都不能偏离基本法。
根据基本法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的解释,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修改,必须依法完成“五步曲”的程序。第一步:由行政长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政改报告;第二步:全国人大常委会做出决定;第三步:若人大常委会决定同意修改,则特区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政改方案,并经全体立法会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第四步:行政长官同意经立法会通过的议案;第五步:行政长官将有关法案报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或备案。
目前结束的第二轮政改咨询,是政改“五步曲”迈入第三步的必要准备阶段。特区政务司司长林郑月娥在咨询结束当天表示,争取4月公布咨询结果,并在6月向立法会提交普选方案,希望可在7月8日暑假休会前完成表决。(新华网港澳频道孙楠综合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