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之光照亮香港前进道路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周波
一、宪法和基本法是“一国两制”的宪制基础。
“一国两制”开启了香港法治的全新时代,最大的特点是宪制基础的改变。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内的全中国领土范围内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也为制定香港基本法、建立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提供了依据,是“一国两制”的根本法律保障。香港基本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基本法律,是“一国两制”的具体化、法律化,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具有宪制性法律地位。只有尊重和维护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才能切实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二、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是“一国两制”赖以成功的基础。
“一国两制”的实践历程印证了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的重要性。18年来,“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有效落实,特区行使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保留原有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法律基本不变。经济保持平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迈上新台阶,对外交往和国际影响进一步扩大。这些成绩的取得,归根到底是靠宪法和基本法的指引、规范和保障。
三、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理性务实解决“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的困难。
近年来,香港在政制发展、政权机构运作、社会发展以及与内地交往等方面出现了一些争议和矛盾。实践证明,任何偏离法治轨道,违反宪法和基本法的行为都不可能解决问题,都会激化矛盾,都会撕裂社会,也都不会得到广大香港市民和内地民众支持。只有在宪法和基本法的框架内,本着理性务实的态度,才能找到解决之道。目前,香港在落实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上存在分歧,社会各界都在寻求破解的方法。我相信,以香港人的聪明智慧,只要在法治轨道上,坚持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求同存异,凝聚共识,行政长官普选一定能够顺利实现。
基本法颁布已经25年,回首来路,艰辛备尝,成就辉煌;展望未来,挑战巨大,前途光明。相信在宪法和基本法的引领下,香港社会一直引以为豪的法治价值观会得到进一步的弘扬,“一国两制”的明天会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