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8月14日电 香港特区消费者委员会昨日点名谴责七家不法经营的药店,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今日表示,建议香港特区政府在为药店发放经营许可证或续期许可证时,应将投诉和经营记录作为考虑因素,严格筛查程序。
黄凤娴强调,香港特区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在发放许可证前,应考察药店过往被投诉的记录,这样有利于增强对商家的监督。
黄凤娴提到,对于一些药店不法经营的行为,香港应多管齐下的解决问题。其中香港警方和海关加强执法力度是最重要的一步,例如触犯《商品说明条例》是刑事罪行,犯案人员可能被检控、监禁。
她还提醒香港市民和旅客,遇到可疑交易,在安全情况下应报警,即刻通报特区海关及消委会。(郭晓桐、实习生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