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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公务接待“新政”:将节俭进行到底

2014年01月20日15:22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在香港,“公务酬酢”即“公务接待”。2014年1月17日,香港特区政府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务人员“馈赠及公务酬酢及外访”的新指引,提醒所有公务人员应尽量避免在公务活动期间馈赠礼物或纪念品。另外,特区政府还对现行的指引进行了更新,进一步强调公务人员在进行公务宴请时,须坚守节俭原则。根据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的数据,香港财政储备在2013年超过7340亿港元,但是在因公接待费方面依然保持着严格的控制。

公务宴请人均不超600港元

香港特区政府于2013年9月12日公布了《廉政公署公务酬酢、馈赠及外访规管制度和程序独立检讨委员会的报告》,报告在引言中指出,香港廉政公署自成立以来,在促使香港成为全球其中一个最廉洁的地方,一直肩负重要角色。“廉洁守正”是香港的主要竞争优势之一,也被社会所珍惜。报告发布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指示特区政府公务员事务局以及政务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行政署,参考该报告以评估政府内部有关公务酬酢、馈赠及外访的指引。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上一次公布公务宴请开支上限标准是在2011年元旦,香港特区政府行政署在对香港主要商业区的30多家不同餐厅的人均消费、包间最低消费等因素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考量后,修订了香港公务人员的宴请标准上限,规定午餐标准为人均350港元,晚餐为人均450港元。2014年,根据港府发布的最新指引,公务人员午餐人均费用上调为450港元,晚餐人均费用则增加至600港元,较2011年分别上涨100港元和150港元,增幅分别达28.5%和33.3%。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在考量公务宴请开支上限时采取严谨和务实的态度,平衡各方面的考虑因素,包括消费物价指数的累计升幅、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区政府运作上的需要,以及使用公款应有的节俭原则等。有关考虑旨在将公务宴请的开支上限,维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

公务餐饮厉行节俭之风

“柚子醋车厘茄及凉伴窝笋、露笋带子饺、羊肚菌姬松茸炖竹丝鸡汤、蜜豆琥珀炒虾仁、头抽煎银鳕鱼和蟹肉蛋白酿玉环扬州炒饭,并配以杨枝甘露布甸伴南瓜饼和季节水果”——这是香港立法会在2013年7月举办的一次重要宴请中的菜单,可以看出菜式非常简约,只有一汤一饭四菜。有参与此次宴请的嘉宾表示,此次宴请中的招待用酒品质与家庭炒菜用的白酒差不多。

香港特区立法会主席曾钰成在此次宴请的致词中也提到:“‘酒微菜薄’通常是主人家的客套说辞,但形容的午宴却是事实。”曾钰成曾向媒体表示,特区立法会设了餐饮标准上限为人均350港元,香港几乎没有餐厅愿意承包,因此要举行饭局相当困难。

在香港,不论是普通公务员还是位至特首的高级官员,都必须遵守公务员事务局针对公务宴请的内部指引。2013年11月8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在立法会宴会厅宴请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和特区政府高官,其中包括香港政务司司长林政月娥、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以及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此次宴请依然遵循了节俭的原则,菜品只维持了一汤一饭四菜两甜品,厉行节俭之风,同时响应“零厨余”(无剩饭剩菜)的环保政策。

而今年香港特区政府发出的新指引再次强调,公务人员进行公务宴请时,应以节俭为原则,避免让公众感觉特区政府公务款待过于奢华。根据指引,公务午宴和晚宴的人均开支费用,包括在宴会上享用的食物和饮品的一切支出,服务费和小费也应包括在内;至于另行购买而用于同一餐宴场合的食物和饮品费用,也必须计算在有关活动的总开支之内。

公务场合尽量避免礼品馈赠

而在礼品馈赠方面,香港特区廉政公署早已在1996年便制定了关于公务场和互赠礼物的政策。政策强调,廉政公署的政策,是把公务场合互赠礼物的情况减至最少。如果无可避免要在某个场合互赠礼物,则必须是机构间互为赠送。本次特区政府发布的新指引也规定:“经全面评估后,若基于实际运作、礼节或其他原因,馈赠实属必须或无可避免时,礼物或纪念品不应奢华,数量应减至最少及限于机构间互为送赠。礼物或纪念品应永久印有或带特区政府或相关决策局或部门的名称或标志,公务人员也可馈赠特区政府的刊物或其他有助宣传香港形象或特色的刊物或书籍。”

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在网上公布的获赠礼物名册中可以看出,特首梁振英在2013年11月和12月连续两个月接受的估价超过400港币的礼物也只有三本书,而且均已交给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处理。

至于在公务外访方面,香港特区政府也有条例就飞机座位等级、离港公干膳宿津贴等方面做出规定。经重新评估后,香港特区政府已提醒公务人员应切实遵循这些规例,并就每个公务外访申请作详细记录和批核,确保公款使用得当。

对于新指引,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认为推出新指引既能配合香港的环保政策,又能进一步确立公务人员应秉持高度诚信、审慎运用公帑的原则。香港特区政府对公帑的使用一直有严格的规管。而根据公务酬酢和馈赠方面的一般指引,任何例外的情况均须交由有关决策局或部门的首长级人员批核,并记录在案。”(实习生 苏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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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潘旭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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