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澳门3月12日电(记者苏宁)澳门廉政公署近日揭发一名现职房屋局的公务员涉嫌伪造文件及诈骗,意图骗取政府社会房屋的租赁权益,案件已移送检察院处理。
案情透露,多年前嫌犯家庭获政府分配租住一个社屋单位。后来经屋开售,嫌犯于1995年成功申请购买了一间经屋。按照法律规定,嫌犯应将社屋退还政府,但其以虚假买卖的方式,于2003年将经屋“转售”予一名友人,以使自己能够继续在社屋居住的同时,亦能拥有经屋单位。
廉署经调查后发现,在经屋买卖上,双方并无任何金钱交易,嫌犯实际上仍然支配该经屋,并持有经屋单位锁匙,嫌犯其中一名儿子亦在该经屋单位居住。此外,在经屋居住的友人亦已订立遗嘱,订明该经屋将由嫌犯的儿子继承。
嫌犯在之后每次更新社屋租赁合约时,并无如实申报其经济状况,刻意隐瞒自己不符合租赁社屋的资格。由于嫌犯事实上一直支配着有关经屋单位,却故意作出虚假声明,意图骗取社会房屋的租赁权益,嫌犯的行为涉嫌触犯伪造文件罪及巨额诈骗罪,按照《刑法典》的规定,可分别被处最高3年及5年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