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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仕仁世纪贪案续审 遭控辗转收新鸿基1080万

2014年06月17日14:28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许仕仁世纪贪案续审 遭控辗转收新鸿基1080万

  据香港《大公报》报道,香港前政务司司长许仕仁世纪贪案审讯进入第8日,控方在上周传召首名证人后,16日只在庭上宣读涉案文件,陈述2004至2005年期间,8笔涉嫌贿款的详细转移流程,揭示负责资金转移的第4被告陈鉅源,为协助其老板新鸿基联席主席郭氏兄弟郭炳江、郭炳联,不惜动用个人的夫妇联名户口,以及女儿的支票户 口,将涉嫌贿款转移至境外公司,方便协助许仕仁案的第5被告关雄生收集资金。

  昨日主控官佩理(David Perry)向陪审团展示涉案支票及银行纪录,指在2004至2005年间,许仕仁辖下的德福企业,曾多次收取来自新鸿基的资金,金额由75万(港币,下同)至500万元不等。控方形容,银行纪录像镜一样,透过各个户口的提存款纪录,可清晰反映涉嫌贿款流向。

  控方指,德福企业早在2003年8月22日于渣打银行开设公司户口。在2004年5月19日曾收取75万元,至8月31日以支票存入112.5万元,10月29日有412.5万元支票存入。4月23日亦收到75万元。控方称,上述金额主要来自新鸿基郭氏2兄弟的外币户口,经郭炳江、郭炳联签出其中412.5万元的支票背后,明显写有许仕仁所属的户口号码。

  许在多家银行开户口

  除透过德福企业收取涉嫌贿款外,新鸿基的资金也会以迂回方式转至许仕仁名下户口,包括流入汇丰、星展等银行,再转移至境外公司,最后才流入许仕仁名下户口。

  在2005年6月期间,陈鉅源先后收到来自郭氏2兄弟的400万及490万元,他将2笔钱存入由他控制的境外公司。

  另外,陈鉅源又透过夫妇联名储蓄户口、女儿的支票户口,分别将25.8万至490万元等多笔金额转账至支票户口,再以支票把资金转存至境外公司。最后,陈鉅源的离岸公司累积达1080万元后,就将1080万元的银行本票交予关雄生,经关雄生将资金转移到许仕仁名下各个户口内。

  控方昨早另在庭上宣读多份2005年的本地剪报,指当年传媒已发现许仕仁与新鸿基关系密切,又怀疑许仕仁已收取新鸿基逾1000万元利益,忧虑会出现私相授受情况。不过许仕仁与新鸿基先后否认事件,形容报刊报道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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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洁妍、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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