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9月8日电 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口网站消息,特区公报今(8)日刊登终审法院有关澳门特别行政区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结果的公告,确认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并宣布当选的候选人为崔世安。
2014年8月31日举行了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选举。鉴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提起司法上诉,终审法院根据《行政长官选举法》的相关规定,经确认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后,宣布当选的候选人。
按行政长官选举的总核算结果,已登记选委会委员总数为400人,已投票的选委有396人,候选人崔世安取得之有效票数目为380票,得票率达95.96%。此外,另有空白票13张、废票3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第四任行政长官人选选出并公布后,还须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第四任行政长官的任期自2014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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