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澳门实践“一国两制”的“稳定器”(莲花盛开·人物专访)
——访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
岑浩辉在接受采访。 |
“回顾过去20年,澳门司法机关始终保障‘一国两制’在澳门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权威。我可以肯定地说,澳门终审法院和整个司法体系在澳门实践‘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过程中,扮演了‘稳定器’和‘压舱石’的重要作用。”澳门回归祖国20周年前夕,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在接受中央媒体集体采访时坚定地表示。
1999年12月20日零时,中国政府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在37岁的澳门特区终审法院院长岑浩辉领誓下,23位特区各级法院法官分别使用中文普通话和葡萄牙语宣誓就职。
“从那天起,我们的法官就承担起基本法赋予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独立司法权、终审权,并且同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成员们一道,确保国家恢复行使对澳门的主权和管治权。”岑浩辉说。20年来,澳门司法队伍不懈努力,致力于准确解释与适用基本法、坚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增进司法透明、加强司法合作,推动澳门特区的司法体系日趋完善。
“值得欣慰的是,20年来,澳门没有出现因为我们终审法院或其他司法机关的裁决而导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基本法的情况。”岑浩辉自豪地表示。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澳门肩负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责任。岑浩辉说,目前澳门已初步建立起了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法律体系和执行机制,即以2009年依据基本法第二十三条制定的《维护国家安全法》为基础法律而建立起来的一系列法律和组织架构,构成维护国家安全的网络。
“假如澳门出现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根据现有法律,相关案件必须由中国籍法官进行审判。另外,对以暴力方式实施犯罪、且可处以最高限度超过8年徒刑的,法官必须对嫌犯采取羁押措施,不会让他们有机会继续犯罪;对于年满18岁、罪行不是非常严重的现行犯,可以实施简易诉讼程序,在48小时内展开听证,加快案件审理,防止案件的积压和社会秩序的失控。” 岑浩辉这样告诉记者。
谈及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过程中的司法合作,岑浩辉说,粤港澳大湾区涉及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法系。因此,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里的司法合作很有必要。回归以来,澳门和内地先后签署了3个民商事方面的安排,在内地与澳门之间建构起相对完整的民商事区际司法协助的法律框架。这对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无疑起到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提升大湾区内司法协助的效率,今年澳门特区与最高人民法院修订了《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的安排,重点是在内地与澳门之间建立一个司法协助网络平台,通过网络传递司法文书和证据材料,以提高澳门与内地的法院之间,尤其是与大湾区各城市的法院之间司法协助的效率。”
岑浩辉表示,澳门特区法院十分重视与内地的司法交流。“从敦煌到曲阜,从延安到遵义,从井冈山到西柏坡……每年我们的法官都会用一周到十天的时间,到内地参访,了解国家的历史文化、新中国发展的道路,非常有意义,大家都表示受益匪浅。”
另外,特区也十分重视对司法文员的国情教育和中文水平提升,以及对“一国两制”的了解和对基本法的学习。回归至今,澳门特区与内地合办了各类课程,修读的司法文员达235人次。
面向未来,岑浩辉说,他和他的团队将在改革管辖权制度、完善法律制度、改革评核制度、加强司法官培训和改善硬件设施等方面继续努力,让澳门的司法体系更好地体现公正和效率,更好地响应市民诉求和社会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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