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7月16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15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政改报告,标志着香港政制发展“五步曲”迈出了第一步。此间16日出版的报纸认为,普选能否顺利落实,关键在于能否依法办事,能否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及决定作为讨论的基础。
《文汇报》社评《普选启动首步曲 依法办事凝共识》说,报告归纳出多项主流意见,包括:社会普遍殷切期望于2017年落实普选行政长官,认同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落实普选,行政长官人选须爱国爱港,特首候选人的提名权只属于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构成应参照现时选举委员会的四个界别等等。这些主流民意,为按照基本法和人大常委会决定落实普选打下了稳固的民意基础。
社评说,必须强调的是,普选能否落实,关键在于依法办事,以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作为讨论的基础。任何希望落实普选的团体和人士,都应把握时间,理性务实地寻求一个符合法律、各方都支持的方案,实现市民的普选愿望。
《大公报》社评《梁振英依法公正提请中央启动政改——一评政改两报告进一步凝聚共识推动普选》说,在报告中,有两点基本倾向是十分清晰而又明确的,那就是:一要依法、二要民意,而前者是根是茎,后者是花是叶,只有根深才能叶茂,也只有茎强才能花开,只有深深植根于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决定的土壤中,2017特首普选才能开花结果。
《星岛日报》社评《沉稳搭桥 凝聚普选特首共识》说,政府希望重新引导社会聚焦于提委会的组成和提名机制,在符合基本法的框架下,透过务实的讨论,来凝聚社会共识,探讨出一个既得到绝大部分市民和立法会议员支持,又能够获中央接受的方案,以圆港人的普选特首梦。
《成报》头版头条《政改咨询报告 点出主流意见 任何选举方案须符基本法》说,报告主要引用社会主流意见,点出任何选举方案均须符合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及决定的必要性。
《新报》新论《建制主导咨询报告 争胜之日在于立会》说,行政长官候选人必须由提名委员会所提名,这是基本法规定了的。正如林郑月娥昨天所言,削弱或绕过提名委员会的提名权,均不符合基本法。
《香港商报》时评《依法务实求共识 有商有量跳好五步曲》说,香港可以实现普选,乃政制及民主发展的头等大事,只要符合基本法,中央、特区政府和市民三方认同,立法会2/3议员支持,香港政制就可顺利向前迈进跳好五步曲,说难不难,关键是各方理性务实,有商有量,依法抬步,齐心协力,步调不脱法轨。
该报快评《依法普选 民心所向》说,报告清晰表达香港各界民意,具有高度公信力和权威性。报告令人关注的焦点有二,一是政改必须依法进行,特首必须爱国爱港;二是2017年落实特首普选符合全港市民普遍期望。
快评说,本次政府咨询的真实民意代表性不可同日而语。整个咨询过程高度透明,政改专责小组联同相关的政治委任官员及公务员共出席226场咨询及地区活动,包括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的特别会议、18区区议会的会议;多次与立法会不同派别及议员会面,直接交流对政改的意见;频频走入社区,直接听取公众及地区人士的意见。而咨询期内收到约124700份来自不同团体和人士的书面意见,公开发布供各界取阅。当中全港各界代表性组织均正式、郑重提交政改意见,而绝大部分提交政改意见的市民均仔细研究过相关法例和香港现状,更能代表市民的真实诉求和公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