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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轮香港政改咨询结束

2014年05月03日20:36    来源:中国新闻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首轮香港政改咨询结束

  中新社香港5月3日电 (记者 赵建华)3日,为期5个月的首轮香港政改咨询结束。过去5个月的时间里,中央政府、香港特区政府、香港和内地的专家学者、许多香港政治团体、商会、社团和普通市民纷纷表示,2017年按《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落实普选行政长官,是中央、特区政府和市民的共同愿望。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3月6日在北京参加香港全国人大代表团的审议时指出,坚定不移地支持香港根据基本法循序渐进地发展民主是中央的一贯立场。行政长官普选制度要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符合香港基本法的规定,行政长官要符合爱国爱港标准。

  国务院港澳办主任王光亚4月在上海与香港特区立法会访问团座谈时强调,按照基本法的规定,推动此次政改顺利走完“五步曲”,实现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是中央政府、特区政府、全体立法会议员和广大香港市民共同的责任。

  同一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强调,采用提名委员会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至少可以降低三方面的风险:降低政治对抗的风险;降低宪制危机的风险;降低民粹主义的风险。有关“公民提名”、“政党提名”、“立法会议员提名”等主张,意图取代提名委员会或者架空提名委员会,是要改变和削弱基本法明确规定的唯一行使提名权的提名委员会的法定地位,这些都是不符合基本法的。

  同一座谈会上,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主任张晓明强调,在香港社会内部以及香港社会与中央政府之间理性沟通、凝聚共识,是香港政改取得成果、2017年顺利实现行政长官普选的必由之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表示,香港政制发展的主导权和最终决定权在中央。香港回归16年来的政制发展和2017年行政长官普选,都源于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是香港普选必须遵循的唯一法律根据,具有不可挑战、不可逾越的权威地位。

  去年10月17日宣布成立政改咨询专责小组的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也表示,讨论政制发展,应该在基本法的规定内进行。希望社会各界在基本法的框架内提出达至普选的方案。

  3日,首轮香港政改咨询结束的当天,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政改咨询专责小组成员林郑月娥表示,过去5个月,政改咨询专责小组成员和其他特区政府官员一共出席了226场咨询活动,与特区立法会议员、区议员、政治团体、学者、专业团体、行业代表、地区团体、社团、年轻人、普通市民、传媒等一起讨论。咨询过程中观察到,社会对《基本法》有关政制发展条文的认识明显增强。依法落实普选的精神得到社会广泛认同。

  林郑月娥表示,今后两个多月,将详细分析收到的几万份意见书,为行政长官准备一份全面、客观的报告,让行政长官可以按政改“五步曲”的程序启动第一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考虑是否需要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即行政长官和立法会的产生办法进行修改。

  去年12月4日,特区政府公布《2017年行政长官及2016年立法会产生方法咨询文件》,首轮香港政改咨询正式展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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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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