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6月13日电 (陈典、李海元)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表示,按照特区基本法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主要有四项功能。她提到,委员会每年只开两到三次会,但是平时需要研究很多案件,为人大常委会提供法律意见。
基本法委员会四大职能
梁爱诗:香港基本法委员会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一个工作机构,它是按照基本法组成的。一共有十二位委员,其中六位是内地的委员,六位是香港的委员。有法律界人士,也有非法律界人士。它的功能是基本法很清楚地列出来的。基本法第十七条,如果特区的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提交到人大常委员会备案的时候,人大常委会认为这个法律违反基本法,涉及中央管理的事情,或者是中央与地区关系的话,它可以发还。一经发还,那个法律就没有效力了。意思就是,香港的立法机关要再通过一个法律,再重新去备案。在没有发还以前,人大常委会要咨询基本法委员会;第二,基本法第十八条,全国性法律不在香港实施,但是有一些法律,尤其是涉及主权、国防、外交的,经过纳入“附件三”,可以在香港实施。这也是经过一个咨询特区政府的程序。在纳入以前,需要咨询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不单是一些纳入、加进去“附件三”,有一些是删除的时候,也是这样的做法;第三,按照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条的法律解释,按照宪法六十七条第四段,人大常委会有法律解释权,在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条就把这个解释权重新写进来,人大常委会在行使基本法的解释权以前,要咨询基本法委员会;最后是一百五十九条,如果基本法需要修改的时候,还是要咨询基本法委员会的意见,修改也是不能违反中央对特区长期的政策方针的。所以功能是这四项功能。当然,我们为了好好的履行这个任务的时候,需要留意关于基本法的案件,或者是特区关于基本法的案情,因此我们每年开三次会议,上半年一次,下半年一次,中间比较短期的会议,研究一些案例,或者是一些有关基本法的问题,有一个好好的讨论和准备。如果人大常委会需要意见的时候,我们就能有一个比较充分的研究。
研究法律案件 为人大常委会提供意见
主持人:像几个月之前菲佣居留权的案件,还有上个月变性人婚姻的案件,不知道委员会是不是也有参与?
梁爱诗:这些问题都没有提交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但是我们也留意了这些案件的发展。去年刚果金的案件,是涉及主权豁免的,这是第一次香港终审法院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法律解释。为了这个问题,我们也从原讼庭开始的时候,我们已经跟进这个案件,也是做了不少的研究。非正式讨论也是很多次,最后人大常委会要求基本法委员会提供法律意见的时候,才给意见。那就是有一个充分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