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6月13日电 (陈典、李海元)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接受人民网专访时表示,经过16年的实践证明,“一国两制”在香港是成功的。一方面基本法作为蓝图,按照这个法律去实施一国两制,另一方面普通法能灵活适应社会发展。谈及基本法在实施过程中的困难,梁爱诗说,由于殖民地的历史,香港对国家的观念比较薄弱,过于简化基本法。
基本法与普通法共同保障“一国两制”
梁爱诗:国际社会都承认,一国两制在香港是成功了。这也是因为我们有一个很好的基本法作为蓝图,按照这个法律去实施一国两制。这个过程,在特区成立的时候当然有不少的困难,因为基本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它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法律制度,跟我们熟悉的普通法的制度不一样。香港一直以来实施普通法的制度,我们基本法第八条说明,原来的法律包括:普通法、衡平法、条例、附属条例(立法)和习惯法,继续在香港实施,予以保留。这两个制度是完全不一样的,其实也是一个很好的设计。因为基本法是比较稳定的,不轻易修改的。但是普通法大家都知道,是一个有生命的法律系统,它按照社会的发展,是可以适应的。用判例的方式,不一定要经过立法的程序。所以这两个结合起来,让我们的法律不但予以保留,而且是继续往前发展。所以我觉得这个制度是蛮好的。所以有一些争执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给市民一个很稳定的、可以预见的法律制度。大家都按照基本法去办事。所有的法律也是不能跟基本法有抵触的,这让我们的法律制度继续往前发展。
中央对特区的政策都是以基本法为根据的
梁爱诗:有什么困难,第一,以前香港是个殖民地,对国家的观念薄弱,所以在这个过程的时候,有些关于主权的问题不太了解。一直以来我们都说,原来制度不变,中央除了国防外交以外什么都不管,这是过于简化基本法。其实按照基本法,有一些问题,有一些方面,中央还是有这个权,有这个责去参与的。但这个不是随意的,都是在基本法清清楚楚地写出来。所以有些时候,如果中央行使这个权的时候,大家不了解,说是中央干预特区的事情,来破坏一国两制,其实不是这样的。中央对特区的处理都是按照基本法为根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