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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梁爱诗:人大释法保障基本法的落实

2013年06月13日16:16    来源:人民网-港澳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香港6月13日电 (陈典、李海元)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做客人民网香港演播室,为海内外网友耐心解答人大释法的概念。梁爱诗表示,人大释法不同于西方国家三权分立,是中国特色的释法制度。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保证基本法能够尽职地落实,中央对特区的政策方针能够贯彻实施。

法律实施过程中不同意见,需要更高权力机关做决定

梁爱诗:西方的国家,他们实行三权分立,行政、立法、司法互不干预。当然行政机关可以解释法律,立法机关也可以解释法律,但是他们的解释不是权威性的。唯一,法院的解释才是有权威性的。所以对于中国的法律制度,人大常委会有法律解释权,他们不了解。他们认为人大常委会是国会的机构,怎么能干预司法呢?解释法律呢?其实他们不了解国家的政治体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的权力机构,在它休会的时候,是由常委会去履行它的任务。我们的政治架构是,人大常委会是委任、监管。一府两院,就是国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因此法院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以下。因为国家这么大,一个法律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情况实施的时候,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如果两个地方有不同的意见,或者是部门不同的意见时,我们需要一个更高的权力机构去做出决定。因此人大常委会在宪法六十七条第四段有这个法律解释权。这个权也是放在基本法一百五十八条“法律解释”那里,说清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此法的解释权,就是基本法的解释权。

法律解释权有三个方法去行使

梁爱诗:其实,法律解释权有三个方法去行使,第一,人大常委会可以主动地行使法律解释权;第二,在法院审判案件碰到中央管的事情,或者中央与地区关系的时候,而这个条文对案件的决定有重要的影响的话,在终极判决以前,终审法院有责任、应该把这个条文提请人大常委会做出法律解释,然后再作出判决。这是一个途径;第三个途径是,行政长官的责任是落实基本法,在实行基本法的过程碰到困难,比方法院的解释跟民间的解释也好,政府的解释也好,中央的解释也好,是不一致的时候,这个问题也不能由本地的立法机关去解决,不能修改法律去解决。因为本地的立法机关没有权利去修改基本法,所以它要提交一个报告给国务院,由国务院提请人大常委会做出法律解释。所以这就是西方国家对这个不了解,也有很多人不接受,就认为是行政机关干预司法机关,影响司法独立。但是,从回归以来,人大常委会经过四次行使法律解释权,每一次都是解决特区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也是很谨慎地去考虑是否应该行使法律解释权。所以我觉得这个是一个很好的保障。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权是保证基本法能够尽职地落实,中央对特区的政策方针能够贯彻实施。

人大释法并不是被动释法

主持人:可能我们平时也有一个误区,认为人大释法是被动的,需要提请才可以释法,其实也可以主动释法。

梁爱诗:对。比方法院判了一个案件,后来法律更改的时候,司法机关还是要按照更改过的法律去释法,不能按照以前的法律。其实人大的法律解释权也有澄清法律这个作用。所以经过人大常委会澄清了以后,当然法院释法的时候要按照法律去释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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