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1月24日文章 原题:特首普选解读系列:择饮水思源,搞普选切莫忘记源头基本法 英国从19世纪中叶开始侵占香港,目的是为了把香港当作基地和跳板,最大限度地获得英国在香港、中国内地乃至远东地区的政治、军事和经济利益。为此,英国确保对香港的绝对殖民独裁统治,才能长期实现其东方战略。于是,便形成了香港社会集权于港英政府,港英政府受控于港督,港督听命于英皇的管治模式和政治格局。英国在香港的殖民独裁统治,主要有以下特点:第一,港督具有英皇在港代表与港英政府最高首长的双重地位;第二,港督完全独立于并且高居于港英政府系统之上;第三,港督有一个由他本人负责的行政部门,行政局、立法局只是他的咨询机构;第四,港督大权独揽,不仅享有行政权、立法权,还享有一定的司法权、军权、外事权。直到英国撤出香港的最后一刻,英国对香港的殖民独裁统治本质上没有改变。
在英国占领香港的一百多年间,一直实行殖民统治,香港总督和政府主要官员都是英国委任的,直到1984《中英联合声明》签署时,当时的立法局议员仍然由官守议员和委任议员组成,没有任何民主可言。1984年签订的《中英联合声明》,内容完全没有普选概念,只是提到“行政长官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政府任命”,其附件一也有相同的内容,都没有提到行政长官和立法会要由普选产生。这说明行政长官和立法会普选并非中英两国就香港问题谈判的产物。香港最终实行双普选是中央主动写入《基本法》内的,不是英国人“赐予”香港的。饮水思源,香港搞普选切莫忘记源头《基本法》。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中央在制定对香港基本方针政策时,提出了在香港建立民主制度的问题,并逐步形成了中央关于香港民主发展的基本立场。这一立场可以用三句话来概括:香港回归后依法建立民主制度;香港的民主制度必须符合香港的实际情况;循序渐进最终达至普选。中央始终坚持这个基本立场,从来没有改变。
正如中联办主任张晓明去年7月16日出席立法会午宴时讲话所指出的那样,中央政府支持香港实现普选的立场和诚意是不容怀疑的,否则,就不会把在《中英联合声明》中根本没有提及的“普选”概念写入基本法,作出庄重的法律承诺,更不会在全国人大常委会2007年底的有关决定中明确普选时间表。
张晓明主任在立法会午宴的讲话中还提到,原来基本法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八条用的措辞是“最终”达至普选,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规定在“50年不变”的中期还不到的时候就可以实行双普选,这还不足以说明中央政府对普选的取态积极吗?确实,英国实现普选用了281年的时间,美国用了195年。现在,只要香港的普选讨论能够饮水思源,严格按照基本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办事,在2017年将可望落实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即在回归后的20年就可达至普选。这较世界许多地方都要来得快,来得稳妥。这正是中央诚意推动普选的最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