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香港12月10日电 香港特区政府行政会议同意根据《山顶缆车条例》向香港山顶缆车有限公司批出营运和经营香港山顶缆车的权利,为期两年,由2014年元旦起至2015年底止。
香港山顶缆车有限公司须就山顶缆车轨道所占用的政府土地,向香港特区政府缴纳金额为2500万港元的费用。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表示,香港政府目前对香港山顶缆车有限公司在目前的安全和服务等表现感到满意。山顶缆车公司会在未来两年继续采取措施维持山顶缆车的安全和服务水平。(苏粤、李海元)
(责编:耿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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